Sunday, August 24, 2008

不可能一樣的回憶。

謝謝有心的留言者,讓我知道 我的故事 在別的地方張揚了。
寫「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是我多年來的習慣,寫飛行、磒落、痛失、華麗的冒險也是我愛作的事。老爸說過,這個世界並沒有另一個我,當然也不可能在香港的另一端跟我發生同樣的事。當我循著留言者的路徑找上那個網頁,我失言。怎麼可能 別人 把我的日誌化成自己的? 舊人曾給我的回憶獨一無二,對話中生活上一切一切,流進我左心房後再由我左右手同時吐出,怎麼可能一樣?不是把雙子變雙魚,然後把我的友好改成你生活中的朋友名字,回憶就是你的。

本來只打算留一個言,讓你好好把曾在此轉取生活細趣通通消滅,然而 當我左翻翻右翻翻,實在讓我失望之極。如果你真的如此熱愛文字和生活,請尊重智識產權,我重申 獨我的回憶是不可能跟你分享。

p.s 多於一篇跟NO BUGS NO DRUGS的文章一模一樣,在轉載的情形下沒CREDIT就等於抄襲(抄襲日誌由我04年8月的文章至近日創作亦有。)。如果此新聞站作者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amwinnie/3/1304008212/20080229164150/)再次路經此地,請尊重本博客之創作及智識產權,刪除所有由此博客所取的文章,一字一句皆是我的回憶點滴,這樣不發一聲 據為己有,很傷人。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回憶的確是令人賴以生存的。

這麼說來,我一直在看的都是你的文章,那麼我喜歡的是你寫的東西。這算是緣份嗎?
還有,我發現你和她都是香港人,我也是。

這是我的新聞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herose/

歡迎交流,我發現我們都喜歡陳綺貞呢。

不過這個留言可以不顯示嗎?我不想讓她知道是我揭穿她的。謝謝。

Anonymous said...

致抄襲者:

本人正是No Bugs.No Drugs 文中的「摰友」,我絕對沒有在你的生活及回憶中出現過,請不要生安白造把我變成「美玲」然後放進你的回憶及文章內,OK!!!!!!!!!

Shame On YOU!!!!!!!!!!

btw, Have u ever heard of Plargar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