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6, 2008

愛我愛我。

工作良伴跟我說,如果我真的把「有誰會這樣愛我」登出來,一定會有些能仁義士為我排個長籠置入可愛的波點華衣。可是我早知道各方好友近來也是工作頗穩定,有些更是忙碌X100......

我知道我跟這些crossover的緣份是淺薄的。

你今天跟我說:
我要上班哦。

如我所言,我沒想過你會為我去排長籠,無論是工作天還是週末。
不是因為我覺得你不愛我,或且不夠愛我,只是像你這等個性的人兒怎可能為我捱悶棍,等一間你完全沒想過要進去的時裝店開門,再在女人堆中找出我喜歡的几件精選。自問我也不一定可以愛人如此。我愛一個人,大不了是一日煮三餐,做個交帶又細心的女朋友,天天說愛你,寫一百封情書讓對方為擁有一個滿肚墨水的女朋友而驕傲。其實,當你看到我所寫的,能查一查時間表,閃過為我等候的念頭,我已經快樂得像個孩子在左右搖擺。

這刻,我就剛好在傻笑。

1 comment:

史提芬 said...

我是只想留言,
到此一遊。

http://stevenyau.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