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0, 2008

twenty fuxking sth.

拈來娜娜的一頁,趁我還是2X即使再忙都還是想自顧自回答一下:

1) 「出來工作多年了,物質上有咩想要?」

出道4年多,不算長雖然感覺彷如一世紀。物質上...說實也沒有什麼想要不想要,基本上也該說聲什麼也不缺,曾經住過漂亮小巧而望海的房子,也擁有時尚的電腦產品,衣服飾物什麼也不缺,每年更有多過一個月的假期,我真的很滿足。

2)「咁精神上有d咩想要?」
我喜歡前行同行的感覺。停滯讓我覺得生命的沙漏變得巨大,我會很害怕。
同行,是與另一半 (或家人 或朋友) 走的路,快樂多於失落,最重要一路好走,身體健康。

3)「如果分手了,一定要你買一樣東西去令自己開心返,會係咩?」
書。一本讓我閱後可安然入睡的書。

4)「要講分手,你會點講?」
寫信。文字是紀錄,說過的話,施/受過的傷害都會被文字紀錄及靜化,我們誰也走不出昨天。
NOTE: 當然總包括面對面說清楚,這是至少的尊重罷。

5)「即係會唔會用MSN,或者SMS分呢?」
不會。年輕時當然用過。但反省過後,的確是自己不對。
分手也要有起碼的尊重,曾經愛過的人,即使今天不愛了,大抵也做不出這種沒心的事。分手也至少應該有個把話說清楚的階段罷。

喎...我的資料跟TWENTY FUXKING STH的人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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