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08, 2005

地下鐵碰著 他。

繼早前跟失散多年的小學同學p君重遇後,零五又一新力作,跟八年前舊友於寶琳站 零時四十五分 人潮中確認彼此。

我跟他相識那年,只是十五十六時。姓龍的他,高六呎,在校園裡是個壞學生。可是,我覺得他們那群一點也不壞,談天說地,風趣非常。早上,我跟他總在石峽尾地鐵站遇上,然後步回校。有時候,他比我早到,就在有蓋操場上的第一長椅為我留個位置。小息時,都一樣,我會留在長椅上,看他們那群人 打籃球。那張長椅,是他們的,其他人見空位也不敢坐。曾經,我以在他身邊為榮。

我跟他之間發生過許多事。每天晚上手執聽筒,先跟他談,再跟男朋友談,再跟他談。或許,我是覺得這個人比較重要。直至,有天晚上,我跟他說,不想再跟那時候的男朋友一起。不知怎的,二人竟認同倒不如假裝一起,瞞騙男友,讓他以為我移情別戀好了。最後,我甚至懷疑 我們有些假戲真做。放學,我會圈著他的手,一起走到地鐵站。在校園裡,我們會花許多時間在一起,只不過在胡言亂語。天氣冷了,他經常給我外套。他的藍色校褸有陣香氣,我喜歡躲在裡面。這是幸福的味道,也是名牌鬚後水的氣味。某個午後,我們站在有蓋操場上,不知在談什麼話題,他拉著我我拉著他,然後 神父走近,微笑著 著我們不要太親熱,我們二話不說推開彼此,然後發瘋地笑。然後,在數月過後,我們的故事告一段落,他的同學跟我說,那時候真以為我們打得火熱,甚至盛傳我們在操場角落熱吻。我驚訝於大家的謠傳,甚至有人迫真地說親見目睹。嗯。說實,我們 是從來 沒吻過。嗯。

重遇他的那刻,很奇妙。有點像浪漫電影中的場景,人群澭澭,我正翻弄手袋內的物件,抬頭 我們起碼相距一輛大巴的距離。我 認得他,同時,他也認得我。走近。

他: 大個女啦。
我: 廿几歲啦
他:也是。有拍拖嗎?
我:沒有。一個人。
他: 為什麼?
我:不知道。
他:不拍拖,你怎麼辦?
我:也沒法子。

大家 相視而笑。在他揶揄我一番以後。我唯有自認靚女打完場。
他這個人就是從來不放我一馬。

他:你靚。(乾笑兩聲) 當年如果不是我身邊有人,早就追求你了。
我: 依我記憶,我們認識時,你是沒有女朋友的。
他: 我想起了。我們算是拍過拖。
我: 對對。我也記起。
我: 那 你還跟 她在一起嗎?
他: 沒了。
我: 那時候 你明明想跟她結婚。
他: 那時候 孩子氣。也沒兌現。

往後的話,都是家常便飯。只是 那些年少輕狂的日子,一閃即逝。他令我連環想起他們。明天,讓我再遇他。

p.s 那些本以為只活在歷史中的人,突然鮮活地站在跟前,畢竟是種震撼。原來,過去的事情沒完結。我們的日子還是一直如輪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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