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8, 2005

連鎖。

恰巧,會不會有因? 數天前的晚上才想起舊事,昨晚友人致電,告知舊人消息,我 心跳。 事情是這樣子的: 話說她跟舊人的一位朋友s午膳,提起我。 s道: 其實她(指我)也不錯,現在有沒有拍拖? 友回應: 沒有。 經你朋友那一役,她差點掉命。 s說:不是罷。我的朋友也沉了好一段日子。 (下刪n字)

由於友人是看著我怎樣為這段愛情壞死,無從置疑 她會替我力爭到底。事情的底牌沒揭開,我跟他之間成了不朽的誤會。是我不好,讓他跑掉了嗎? 其實,我不想,也沒勇氣追究。既然是他下的決定,我也只好遵從。在這個人跟前,我總是很卑微,連基本的都開不了口。說著說著,我又沉下去。還是不要想。不要想。

如果分開是一場誤會,這玩笑未免開得太大。這年多的療傷費我不少心神,傷口慢慢結疤,止住不斷的血水。直至現在,還要小心翼翼地看待,生怕傷口重新淌血,前功盡廢。或且,離開時,我裝得太堅強,但他都真正相信,是我先要他走。如果是這樣,從此在情愛內,我的防衛盾唯有隱形。已再沒能力保護自己。嗯。

怎說也好。跟某些人緣份已盡,連在香港這個微形的城市內,都可以生世不復見。誰老土地說過,完了就是緣了。都說中。十萬個中。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假如分開真是場誤會,我想,你也別想那麼多了.
想多,徒添奈何.
今天忽爾像早來了的春,霧濕連連.好討厭,令人想哭.

Anonymous said...

嗯,上面那個,我來的.
反正來了,再補充一點.我們站在喜歡的人面前,任憑人前多倔強,都忽然變得卑微起來.這,是真的.
然,這種感覺又痛又疼.我不喜歡.

z.

leaf said...

對於他,我想不想,也一直存在。所以,不用介懷。
無論分開是怎樣,現在也不會改變。他待我的好,我已收起。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