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7, 2004

EX

近來我比以前更喜歡看書,手提包內除了放本向友人借讀的狐狸尾巴外,還多一本余秋雨的霜冷長河。後者是由上海帶回來的,價值十元人仔左右。余老師說過閱讀是為了擺脫平庸,而我閱讀是為了什麼。想了又想,我就是單純迷戀文字的怪物,就像花生卡通內的維納斯死黏著那條黃色長毛巾的原理一樣,要解釋也不過是堆砌的演辭,說穿了就是一度金玉門罷了。

數星期前到電影中心消閒,心血來潮想買雜誌,拿起主題為書的迷戀的台灣不連期文學雜誌。主題正中下懷,付款以後便抱著它離開冷氣間。摯友說林先生推介過這本雜誌書(厚度及質感皆類似中學教科書),可是內容普通不甚經傳。五分鐘後我們坐在老式冰室吃午飯,在熱騰騰的奶茶跟前書本與迷你我對話。他們都不喜歡大家,說對方裝模作樣,自以為才華样溢其實內藏缺漏。我容許他們展開長達一會的駡戰便宣告結束,而且說明偏心迷你我,所以書的迷戀立時打入冷宮。在往後的數個星期它只到過手提包一日遊,連見日光的門兒都沒有。

又想提及那本張愛玲傳記。我大三開學時買的,還記得那時糧庫短缺,左手一本遊記,右手一部傳奇,三二一偏心右手,放下錢立即離開。跑過大馬路立時走進星巴克,喝他一杯最便宜的普通熱咖啡,打開手提電腦埋首便寫。這本書我沒恒心看完,不過著實每次拿在手上都能引發我的文字慾。寫啊寫,篇末還不忘鳴謝書的作者和出版社為我送上手感。

最近半夜寫作慾特強,撫著自小夢想的藏書排陣,躺在灰色的軟被上,獨個兒幻想。我要幹麼。圍著我睡的都是書和雜誌,嗅著彼此的氣息入睡,時而比男人的擁抱還要暖。它們直臥在冰冷的大理石上,聽收音機傳來的舊曲,陪主人入夢偶遇舊情人。他們和我很親密,通曉主人所有壞習慣,甚至體諒某些執著。我喜歡愛書的男人,驀然回首卻發現,第一任男友愛賭博,第二任愛女人,第三任愛耍樂,第四任愛風頭,第五任愛時裝,第六任愛玩具....最後那位愛前女友。是選擇時沒看清楚還是什麼,暈眩在情色的迷迭香中找不到出口,胡裡胡塗便放棄離局嗎?說到底,這些在我生命裡揮過筆留下情書的人兄,皆曾用心良苦,把頑石化成玉碧,此雕琢耗時間消心力,就只有他們會這樣費神。

這個一號風球的午後,我刻意檢討他們在這雙子身上留下什麼筆記。甲君與我一起三年,共患難卻無法同富貴,他是我唯一想過要終老的人,到最後他卻在我沒有發最後通牒時驅逐離場。他給我上的課各式各樣,時裝音樂本地介紹,我敢說沒有他就沒有今天的我。可是我害他受苦受難哭過許多次,今天想起也有點難為情。然而我的報應也不賴,離開他以後事業雖起飛,卻在情愛歡樂天地滑鐵盧,跌個渾身是傷,流過的眼淚和失去的脂肪遠比他多。說起來,是自己造的孽,怨不得人。乙君是另一大功臣,若沒他給我人生最大的打擊,我倒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懂得專注事業。和他一起的首月,我便接上一份報導音樂會情形的副業,讓人眼界大開。好像還是首次掛著記者証在禁區走來跑去,沒事幹便偷看那些音樂人呆在沙發上假裝做心理調適的模樣。然後很快便進入新媒體時代,認識我的鮑伯樂,傳授奇功異力,送我到蓬萊仙境和伊甸園遊歷一番。他要分手那天起,我的事業際遇簡直進入飛行軌道,高速向前無反彈。

天氣不好,難免想起舊情人。曾經為我堆砌的積木神話散落滿地,卻依然念記那天真無愁的歲月。有聲的時鐘無法提示流逝的年華,我想我們是註定在成長以後不會再遇見。

2 comments:

t t said...

借左咁耐几時還?

leaf said...

你見我仲袋住就知未睇完。不過都諗住買架啦,下次還你。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