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31, 2005

重遇.

一直以來,我喜歡這樣說,離開時沒好好說再見的說,以後 便不會再見了. 筆下的故事中,一直有他存在. 那個我無法讓他放下心 覺得幸福快樂的人. 那一年,我才廿一, 尚未遇上 小士, 渾身的不過是花蜜而無傷口. 天真得以為 在經驗世界內 若你用雙手努力 總會得到你想要的; 在情感的蝸居內, 只要你用心付出總有點回報. 嗯,現在回想起,如此心痛那樣的一個女子. 都忘記了 福氣 幸運這等重要的二三四事.

跟他 如此 地方時間人物地重逢, 如何不心痛? 性格依舊,總是轉個身又回來. 他低著頭,道,都已經三年了.我以為我們不會再見. 我點點頭, 暗唸 我實在是從來沒有想過會這樣重遇你. 他繼續,你變了,變了許多. 我笑笑, 變了什麼? 他看著地說 那時 你很天真,笑時沒牽掛.

三年,不是一段短時間. 廿四裡面,是八份之一.減省那些牙牙學語那些胡混那些流走的時間,用餘下裡的三年 學著成長學著跌倒又爬起, 剛剛好. 站在我跟前的他,面容佈滿累意兒,像 工作很辛苦似的. 人大了,便不能如小孩子般 什麼都不理. 三餐一宿你總得好好安排. 可人兒, 你不疼自己也不要讓愛你的人心痛. 曾經有段日子,我苦思著這個對我用情的人. 二人守在小房子內,他有他玩十二吋模型,我有我在揭雜誌,日子如是. 我們會在聽筒的兩邊吵架,我們會抱著對方看天亮,會埋守在對方的懷內思前想後. 然而,每件事都有後來. 後來我們不再厚待彼此,後來他二話不說離開了,而我一刻也沒有留守. 就這樣, 以為都完了. 可是原來這男生不過一直在躲. 躲起來以為我會找, 怎料這石心女子三二一以全人類最瀟洒的形態離開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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