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05, 2004

見證人。

悶得發慌的午後,我想起自己已經廿三歲。以社會的標準來看,該算是個成年人罷。看看大鏡子照出的女生,令人很質疑到底她是怎樣的一個人。這些年來經歷的變化,有誰耐性觀看?

大三的上學期,舊男友邀約午膳。他身穿西裝,左手拿著公事包,在般咸道的大樹下等我。我們散步至蘇豪,選了一間西餐廳。甫坐下他便替我點一杯熱咖啡,舊情人就是有這點好,總有法子在分手後比誰都了解自己。我們對坐然後對談,交換近況以後當然也提到不少感情事。他和她分開了,而我都是一樣。我們輕易會想到復合這回事但是誰也不會先動,大概是我們明知對方底細,要是豁出去來個你死我活難免兩敗俱傷。所以唯有等某天大家都想定下來,才決定是不是要守在一起。

當咖啡冷卻至難以下咽的時候他說,這些年來就只有你一個變化最大。我瞪著眼,不懂得回應。他續說,我們一起的時候你才十七歲。我笑說,現在胖了。我明知道他不是說這些,但實在對不了嘴。進入大學以後,我用過許多方法剖析自己,甚至逼迫迷你我供出心底泛黃的心理,承受許多離異加上變遷,才到現在的模樣。他不置信地看著當年愛情第一的小女生,變成今天一個人生活還懂得微笑的成年人,咽一口冷開水,笑笑。

我在想,如果必須為成長找一位見證,那大概是他。因為我和他一起的日子很短,曾經很親密所以他都知道我,分手後當回知己經常為我解困。至今多個年頭,他可會面過我數個(舊)男朋友。這些年來就只有他可以近距離觀看我又不會因為愛我而令視覺迷失,所以只有他有資格當見證人。

來,讓我們呷一口熱咖啡,再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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