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1, 2008

生活。

生活。

一天廿四小時,一年太約365天。

睡覺、工作、咖啡時光、愉悅、痛心、生病、健康、閱讀、耍樂、思考、沉淪、旅遊、音樂會、新知、舊見,在發生,到頭來竟又像什麼也沒有發生。

陳冠中先生的話語,要到年紀多大才看得透徹?

翻查才發現,曾經寫過一篇著實連自己看過也覺動容的文章。文章包含著一幀照片,讓我見證什麼為之「永遠」的骸骨。輕輕推開沙塵土壤,兩副相擁相守的骸骨,當愛能經營至最後一刻,大抵就是這等光景。

我在照片上寫過一篇有關生日快樂的文章,並送上此生從未輕易出口的永遠。我早知道「永遠」等於片刻|等同當下。但我承諾以「片刻」織成道路,一起前往永遠。那是如此結實由衷的承諾,跟我與迷你我烙下的承諾一樣堅決。在看過這些文字後,還有誰可以說我愛得不夠? 這次,我真的為自己感到驕傲。如此以生命去愛,把所有分予,成功與失敗、每刻的心情、揉合所有的微笑、能流出眼眶的淚水、能說出口的不朽,這次我真的 第一次如此以自己為傲。迷你我,可人兒,妳怎麼愛得這樣動人,連自己聽見看過也受感那陣震憾。

我無憾了。對家人、朋友、愛情、工作、理想,一切經營皆如斯入扣。我對自己第一次做到別無所求,前面沒有金線圈,也沒有驢子喜愛的甘荀,不需要強迫自己狂跑。此刻微笑道盡一切。妳真的做到了。

往後,就等時間流動,乘著風,打開翅膀,讓祂決定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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